常州小规模纳税人哪些可以自开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4号),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试点工作,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试点内容:
1. 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等可自开专票
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2.单份**发.票较.高开票限额不**过一万元
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份**发.票较.高开票限额不**过一万元,即单份**发.票可开具的较.高不含税金额为9999.99元。
3. 开具专票的销售额按征收率换算填报
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2栏和*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中设置的一个新税种。1985 年2月8日,**发布《*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从1985年度起施行。1994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该税种,纳税申报,作了一些调整,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三条规定,常州纳税申报,工商注册*交件,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纳税 申报,增值税,工商注册*扫档,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