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购买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和农用运输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到国税部门办理申报纳税。
汽车统一在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钟楼税务登记,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由国税部门留存,其他原件经国税部门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身份.证明;
2.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闽台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申请税务登记,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b)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税务登记资料,还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则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