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网上纳税的流程:
1.纳税人向国税局的征管部门提出网上申报纳税申请,股权变更办理,经县(市)区局审批同意后,正式参与网上申报纳税。
2.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在银行已经开设的缴税账户,并保证账户中有足够用于缴税的资金。
3.纳税人与银行签署委托划款协议,委托银行划缴税款。
4.纳税人利用计算机和申报纳税软件制作纳税申报表,并通过电话网、因特网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5.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应划缴税款信息,通过网络发送给有关的银行。由银行从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上划缴税款,并打印税收转帐**完税证。
6.银行将实际划缴的税款信息利用网络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
7.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和税款划缴信息,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办理税款的入库手续。
8.纳税人在方便的时候到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税收转帐完税证,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法与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办法。按苏国税发[2004]21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除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外,凡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入库所得税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从下一年度起实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一般不作调整。其他企业一般为按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预缴所得税。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或者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对于纳税的境外投资所得,可以在年终汇算时清缴。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是赢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进行工商注销登记之前,股权变更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申报。查帐征收企业必须在年终后四个月内进行所得税的年终汇算清缴。汇总纳税辖市级成员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2个月(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企业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申报,武进股权变更,就地纳税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申报。核定征收企业以四季度申报代替汇缴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清缴,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纳税额,并填写纳税申报表,股权变更代理,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手续。
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在其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注册登记地与实际经营地管理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管理地为申报所在地。跨地区经营的地方独资企业,按属地原则就地入库。
汇总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在其经营期内,仍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
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应对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依法缴纳所得税。
实行汇总纳税的企业,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4、纳税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1)季月度申报时,查帐征收企业应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核定征收企业应报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查帐征收企业汇缴申报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②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